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。近段時間,我院按照 “突出重點、分步實施、扎實推進、務求實效”的總體要求,注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,有力地推進了法院工作的順利開展。
一是繼續深入查找廉政風險點,制定防控措施。我院與崗位調整后的人員重新簽訂《廉政風險防控承諾書》,要求他們從思想政治、制度機制、新崗位職責和外部環境等四個方面,各自重新查找風險點,并針對查找的風險點,制定和落實好廉政風險防控措施,防止風險的發生。通過《廉政風險防控承諾書》的重新簽訂,及時查漏補缺,有效地堵塞管理漏洞,把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落到實處,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、務實高效的廉政氛圍。
二是通過調整廉政監察員,強化監督管理。根據我院人員調整的情況,決定對我院的廉政監察員進行了調整,重新任命了13名廉政監察員,實現了廉政監察員在立案、審判、執行等重點崗位全覆蓋,加強對重點崗位的監督管理。通過明確廉政監察員的工作地位、任務、職責和權限,確實增強和激發廉政監察員的責任心和工作熱情。廉政監察員處于法院工作的前沿地帶,能夠做到有問題早發現、早糾正。今年1到5月,我院紀檢監察部門受理群眾信訪與2013年同期相比減少了38%,呈下降趨勢。
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加強和廉政監察員制度的鞏固,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了我院的工作作風和服務水平,促進了司法廉潔,樹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。(張蕾 鄧洪政)